每天1萬余枚假名酒瓶蓋在農村小院“產出”。山東省鄆城縣公安局在一農家小院造假窩點現(xiàn)場查獲大量仿冒名酒標識瓶蓋,涉案價值達200余萬元。7月6日,劉進、張星剛被鄆城縣檢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批準逮捕。
今年5月10日,劉進、張星剛在送貨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,查獲印有“牛欄山”商標瓶蓋3.6萬枚、“瀘州”商標瓶蓋1萬枚。
隨后,鄆城縣公安執(zhí)法人員來到其瓶蓋生產窩點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當事人沒有名酒生產委托加工手續(xù)和商標使用許可證,現(xiàn)場共查獲35萬枚“牛欄山”、“沱牌”、“瀘州”等知名品牌名酒瓶蓋,40余萬枚未制造成假酒瓶蓋的“牛欄山”標識鋁板及生產設備若干,涉案價值達200余萬元。
經(jīng)查,自2011年以來,劉進、張星剛等犯罪嫌疑人,在鄆城縣張某家院中,生產大量假冒品牌標識瓶蓋,每天生產1萬余枚。其中,劉進負責銷售,張星剛等人負責所有瓶蓋的生產和聯(lián)系業(yè)務,經(jīng)審訊,犯罪嫌疑人對生產銷售假冒品牌標識瓶蓋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,并稱很多客戶會提供印有名酒商標的鋁板,他們只需將其加工成瓶蓋。
根據(jù)多家酒業(yè)公司出具的證明,該縣公安機關所查扣的瓶蓋均系假冒、偽造和擅自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的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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